招生专业代码:081300、085100
招生专业名称:建筑学、建筑(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代码:501
考试科目名称:建筑设计(6小时)
卷面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6小时
一、考试总体要求
考生应具备独立完成新建民用建筑方案设计及既有建筑改造设计能力。
1.运用建筑设计原理的基本理论知识,独立完成某种类型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基本内容。
2.方案应遵循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做出相应的环境设计,并依据设计任务的要求达到合理的功能区化和流线组织。
3.设计方案应具有较好的空间组合,并能体现建筑的特征,达到形式与功能统一。
4.设计方案应具有工程技术方面的可能性,主体结构布置合理,构造合理。
5.考生应掌握常用的建筑基本构造以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
6.考生应具有较熟练的表现技巧,设计图面表达准确,符合制图规范要求。
7.图面一律用白纸黑绘。
二、考试内容
1.考试范围: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或旧建筑的扩建、改造设计及其环境设计。
2.试题内容:
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室内外透视图(或轴测图)表达、构造或专项技术设计、主要设计说明、分析图及技术经济指标。